澳大利亚外观设计申请简述

2025-05-16

  文/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刘思佳

  

  澳大利亚的外观设计制度旨在保护产品的外观特征。通过注册程序,申请人可获得在澳大利亚的法律保护。

 

  一、申请概述

  1.提交申请

  需准备以下信息:

  •权利人和联系人信息(包括邮寄地址)

  •至少一张设计图示(例如设计照片或线图)

  •优先权信息(如有)

  •产品名称

  •支付信息

  •若是共同外观设计的申请必须包括一份说明,说明该申请是针对共同外观设计的,以及一份与该共同外观设计有关的产品清单

  如果不在申请时请求注册,可以在提交日起六个月内请求注册。如果六个月内未请求注册,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将在期满后自动开始注册流程,除非在此之前正式撤回申请。

  2.形式审查

  申请满足递交要求后会公布申请的基本信息(图示不会在此阶段公开),然后会经过形式审查,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表示形式审查通常需要八个星期的时间。若发现问题,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会发出正式通知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有两个月时间修改或说明理由。如果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应或修改,申请将“自动失效”。

  3.注册与公开

  当形式审查通过后,该设计正式录入设计注册簿,发放注册证书(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在Design Search系统中正式公开设计图示与详情。

  4.实质审查(可选)

  在澳大利亚外观专利申请中,实质审查程序是一个可选程序。通常来说,在提出澳大利亚外观注册时,申请人往往不会选择实审程序,而是在需要实施澳大利亚外观专利权时(如侵权 诉讼前),才会请求外观专利的实质审查。任何人,包括第三方,都可以要求实质审查。

  5.续展

  初始注册期限为5年,从正式提交申请之日起计算。在缴纳续展费后,还可以延续5年的续订期,使该项外观注册达到10年期满。

 

  二、多项设计

  在两种情况下,可以在单个申请中提交多个设计:

  1.产品相同但有多个设计

  如果所有设计都适用于同一款产品,您可以在一份申请中提交每个设计。

  示例:不同设计的杯子

  2.有多个产品,每个产品有不同设计

  如果多个设计适用于同一洛迦诺类分类下的多个产品,则可以在一份申请中提交每个设计。(如三个不同设计的家居用品,属于同一Locarno分类)

  示例:归类为洛迦诺07类的家居用品

  不能被视为单个申请中的多项设计:

  如果有多件商品被归类为不同的洛迦诺分类,则需要在单独的申请中提交这些商品。

  如果一份申请中包含多于一项外观设计,则每项外观设计的被授权人必须相同。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则需要单独申请。

 

  三、宽限期

  1.宽限期(于2022年3月10日生效),仅适用于:

  •在此日期或之后提交的申请

  •在此日期或之后发生的披露

  如果想申请宽限期,需要在披露设计后12个月内提交申请。

  2.可以在以下情况下主张设计的宽限期:

  •在提交设计注册申请时

  •在设计尚未被审查之前的任何时间

  如果已请求审查,并被告知存在属于宽限期范围内的公开信息问题时,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提交一份声明(Declaration),内容应包括:

  •设计首次公开的时间及发布人

  •有关设计是如何被使用或公开的相关信息

 

  四、制度动态

  1.局部设计保护(Partial Product Protection)

  目前澳大利亚外观设计注册通常仅适用于整体产品。

  澳大利亚政府正在考虑立法实施关于保护局部设计的提案:为与欧盟、英国、美国等主要市场接轨,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提出允许申请人仅就产品的一部分(如产品边框、把手、按钮区域等)进行注册。

  2.虚拟设计保护(含GUI)

  现行法规未明确保护无实体的设计,例如图形用户界面(GUI)、屏幕图标、动态交互界面等。根据澳大利亚法律,标识、字体和图形用户界面等软件不被视为产品,因此不能单独注册。未来制度可能将扩展“产品”的定义,使虚拟、通过电子方式展示的视觉设计(如应用程序界面、动态图案)也能获得外观设计注册。

  3.增量设计(Incremental designs)

  为支持产品外观的持续演化保护,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将推进“注册后链接”机制(post-registration linking)。该机制允许设计人将多个演化阶段的设计注册彼此关联,在不失去新颖性的前提下获得连续保护。改革重点包括:

  •链接在审查阶段完成,简化操作;

  •所有关联设计需归属同一申请人;

  •只需链接至最早一个“实质相似”的设计,而非整个设计链;

  •可在虚拟设计与实体产品外观一致的情形下建立跨形式链接。

  而另一项“初步设计注册”机制(Preliminary designs system)则因制度复杂性及国际适用性问题被暂缓推进。

  4.进展简况

  政策讨论最早始于2015年;多轮公众咨询已于2019年、2023年展开;目前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已向澳大利亚政府报告了磋商结果。政府正在考虑立法实施这些提案。未来一旦立法通过,将为设计行业带来更广泛的保护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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