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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总第735期(2019.09.21-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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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资源普查的通知》印发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资源普查的通知》印发。《通知》指出,为全面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准确掌握我国地理标志保护资源信息,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资源普查。

  《通知》强调,此次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资源普查的目的在于,准确核实已获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相关数据,全面掌握地理标志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了解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情况,为实现地理标志严格保护和统一管理提供统计信息支撑。《通知》指出,此次普查内容是截至2019年8月底所有已获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数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数据和作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数据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数据资源。

  《通知》要求,各地方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按照要求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数据管理系统进行填报与核查,并于10月31日前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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